一、申报居住登记的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
(一)自有房产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
1、有房屋权属证明文件的商品房,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包括:①房屋所有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②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和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及产权人身份证。
以上任何一种方式均可作为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
2、有房屋权属证明文件的集资建房、市场运作房、单位住房,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包括:①房屋所有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②房管部门出具的有关出售国有住房和集资建房的相关文件和产权人身份证;③集资或市场运作房建房批文和购房协议及产权人身份证。
以上任何一种方式均可作为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
3、有房屋权属证明文件的自建房,需提供以下全部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房屋权属证明、产权人身份证
房屋权属证明包括:①房屋所有权证;②国有土地使用证;③集体土地使用证;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⑤建房开工证;⑥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契或地契;⑦有关部门(城建、规划、国土、乡镇土地管理部门等)签发的准建证明。
⑧住建、国土、规划、乡镇土地管理等部门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
以上其中一项均可作为房屋权属证明
4、无房屋权属证明的,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包括:①属于商品房的,物业出具的房屋无权属、流动人口实际居住等内容证明材料原件和房屋所有人身份证。
②属于集资建房、市场运作房、单位住房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后勤服务、保卫部门等出具的房屋无权属、流动人口实际居住等内容证明材料原件和房屋所有人身份证。
③属于自建房的,社区村委或社区民警出具的房屋无权属、流动人口实际居住等内容证明材料原件和房屋所有人身份证。
以上任何一种方式均可作为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首次申报居住登记或居住地住址房屋产权人(所有人)发生变更的,有房屋权属证明文件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和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审核及产权人联系方式,无房屋权属证明的,需提供房屋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审核和房屋所有人联系方式,其它情形只需提供复印件。
(二)租赁房产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
租赁有权属、无权属证明的单位住房、集资建房、市场运作房和商品房及自建房等其它房产申报居住登记的,申报居住登记证明材料在自有房产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基础上增加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居住地住址首次申报居住登记或居住地住址房屋产权人(所有人)发生变更的,有房屋权属证明文件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和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审核及产权人联系方式,无房屋权属证明的,需提供房屋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审核和房屋所有人联系方式,其它情形只需提供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需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二、申报居住登记的就业(经商)证明材料
个人以就业(经商)申报居住登记的,就业(经商)证明材料包括:
1、就业申报的,需提供以下全部就业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原件复印件(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用人单位住宿证明原件(宿舍住所属租赁房屋的,需同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核查,复印件存档)。
但是用人单位宿舍住所地址首次申报居住登记或用人单位资质发生变更的,还需提供用人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社会团体登记注册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用人单位法人(经营者)或责任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2、经商申报的,需提供以下全部经商证明材料: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社会团体登记注册证明等)、用人单位住宿证明原件(宿舍住所属租赁房屋的,需同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核查,复印件存档)。
但是经商申报的是股东,不是法人(经营者),还需提供法人(经营者)或责任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及股权关系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以上任何一种方式均可作为就业(经商)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宿舍住所是指单位自有或租赁的房产
三、申报居住登记的就读证明材料
个人以就读申报居住登记的,需提供以下全部就读证明材料:学生证原件复印件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原件、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宿舍住所属租赁房屋的,需同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核查,复印件存档)。
但是学校宿舍住所地址首次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学校法人发生变更的,还需提供学校法人或责任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学校宿舍住所是指学校自有或租赁的房产
申领居住证证明材料
“全区居住证管理系统”显示居住登记6个月以上(含6个月),但未按照市局申报居住登记证明材料办理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的证明材料为:申报居住登记证明材料和申领居住证证明材料合并执行。
已按市局申报居住登记证明材料办理居住登记,居住登记6个月以上(含6个月)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的证明材料有以下情形:。
一、申领居住证的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
1、自有房产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
属于商品房的,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为:①物业出具的《在邕实际居住证明》等连续居住的证明材料原件;②近六个月的水电缴费凭据原件;③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
以上任何一种方式均可作为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
属于集资建房、市场运作房、单位住房的,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为: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后勤服务、保卫部门等出具的《在邕实际居住证明》等连续居住的证明材料原件;②近六个月的水电缴费凭据原件;③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
以上任何一种方式均可作为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
属于自建房的,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为:①社区民警出具的核查证明材料原件;②社区村委出具的核查证明材料原件;③近六个月的水电缴费凭据原件;④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
以上任何一种方式均可作为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
2、租赁房产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
租赁有权属的单位住房、集资建房、市场运作房和商品房的,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为: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后勤服务、保卫部门等)或物业出具的《在邕实际居住证明》等连续居住的证明材料原件;②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
以上任何一种方式均可作为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
租赁无权属的单位住房、集资建房、市场运作房和商品房的,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为: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后勤服务、保卫部门等)或物业出具的《在邕实际居住证明》等连续居住的证明材料原件;②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③社区民警出具的核查证明材料原件。
以上任何一种方式均可作为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
租赁自建房等其它房产的,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为:①社区民警出具的核查证明材料原件;②社区村委出具的核查证明材料原件③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
以上任何一种方式均可作为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
凡是申领居住证时居住地住址变更的,还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二、申领居住证的就业(经商)证明材料
就业(经商)证明材料为单位出具的连续居住住宿证明原件或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
申领居住证时租赁的宿舍住所地址发生变更的,需同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核查,复印件存档)
三、申领居住证的就读证明材料
就读证明材料为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居住住宿证明原件
申领居住证时租赁的宿舍住所地址发生变更的,需同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核查,复印件存档
房屋权属相关问题的说明
1、凡是房屋没有取得并提供《南宁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工作规范》中列出各类有权属的证明,一律视为无权属房产,需提供无权属证明。
2、凡是材料体现出为村组集体土地的,必须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并在相关材料上体现房产位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包括的范围内。
3、凡社区村委开具房屋具有权属证明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社区村委可以开具房屋无权属证明,具体内容见《南宁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工作规范》所列情形
4、部队房产
凡未取得地方权属证明的部队房产不属于地方管理,部队房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可以出具部队房产有无权属证明,应当予以认可。
即有部队房产部门的产权证明的,需提供部队产权证明,没有则出具无权属证明
5、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若无集体土地使用证等,一律视为无权属房产,但需社区村委或社区民警出具无权属证明,同时也要提供租房合同或购房合同。
01、配偶居住证明怎么写
居住证明
兹证明XXX(身份证号:X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夫妻二人在我小区(小区名称)XX楼XX号房屋内居住已满一年以上。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二、办理居住证所需要的材料
(一)办理《临时居住证》所需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居住处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3、本人近期相片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育龄妇女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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