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按照这个问题的分析,从刚成立广州市萝岗区时,我们住的村墟就有低保户(困难户)住的危房(平房)
在有关区政府的政策扶持下,这样几户困难户,低保户的危房都是都区政府出资重建一层楼给村民居住的
至于,能不能自修?应该说通过申报备案批准是可以自修的
最后,以上分析纯属个人意见,不代表现时政策实施情况,如有疑问敬请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咨询一下,谢谢!
01、低保户死后房产归谁所有
归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02、低保户旧房子危房能有补贴吗
一、低保建房补贴多少钱?
1、国家对于农村低保户盖房都有一定的补贴,具体的补贴标准根据低保户原有房屋的危房等级来定,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2、低保户盖房子一般人均不能超过25平米,其盖房的面积标准与当地的建设用地规模、家庭人口数都有一定关系,低保户盖房1至3人户家庭的建房面积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1人户家庭的建房面积不低于20平米;2人户家庭的建房面积不低于30平米;3人户家庭的建房面积不低于40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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