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在我国《契税法》中,对什么时间缴纳契税,有“一头一尾”的规定:
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也就是说,缴纳契税的开始时间是签订购房合同当日起,结束时间是办理房产登记手续之前,这段期间为缴纳契税的时间。
或者简单理解:只要在这个期间缴纳契税,均可以
缴纳契税的时间,与什么时间交房,并无关联
如果合同中有关于完税期限的条款,则按照合同来执行更为妥当
从个人角度,建议题主缴纳契税的时间,最好在(合同约定期限,交房时间)中较早的时间之前缴纳,而且尽早为宜。
理由有两个:
第一,完税凭证是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的必要条件
我国《契税法》中规定:
第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
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
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在购房过程中,契税属于买家的必缴项
不缴纳,不能办理房产登记
既然必缴,延迟的意义其实不大
第二,更重要的影响在于:影响买家获取此房的“房龄”,进而会影响未来出售时的税费问题
对于出售方而言,最理想的状态是“满五唯一”,退而求其次是“满二”——即出售方持有此房的年限,最好满五年,最次也要满两年。
否则,5.6%左右的增值税+1%个税是少不了的
计算“房龄”的起点,是从房产登记时间、完税发票时间中较早时间起算
换句话说,完税越早,持有房子的年头越长,越容易满足“满五”或者“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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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印花税是不是每个月都要报
若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增加,则需申报“资金账簿”印花税;反之,则无需申报
按次申报就是发生时申报,没有发生时不需要申报
不是说每个月都要申报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财产租赁合同,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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