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要符合下列条件,按照办理流程办理
一、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办理流程
1、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单位审核后开具《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
2、职工持《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居民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相关手续;。
3、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结;需要核实的,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4、职工持审批后的《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银行办理取现或转帐手续;。
5、已注销单位职工无法到单位开具《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的,凭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部门开具《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
01、泰州失业职工怎么提取公积金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可以提取公积金
需要: 1、本人身份证;2、本人名下一类户银行卡;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4、无法领取就业创业证的职工,凭打印盖章的《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办理“40、50”人员提取,出具证明前24个月无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或虽有缴费记录但系个人缴费、托管中心缴费的可以办理,其它所需条件和材料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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