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个人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用

最佳答案:打开【苏州公积金】APP,点击业务办理,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然后将会显示办理此业务的前提条件,如果不符合下列条件不能办理提取。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步骤:①如果不符合办理提取条件,点击提示框外的空

苏州个人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用

打开【苏州公积金】APP,点击业务办理,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然后将会显示办理此业务的前提条件,如果不符合下列条件不能办理提取。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步骤:

①如果不符合办理提取条件,点击提示框外的空白处不做提取业务,或者点击【我知道了】,系统自动提示合理错误信息。

②如果符合办理提取条件,点击【我知道了】,进入业务提取功能界面,显示个人的基本信息

点击【下一步】进入到收款信息确认环节


01、苏州本地户籍如何提取公积金

苏州本地户籍如何提取公积金

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8、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9、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10、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提取流程

通用提取流程:

第一步:

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

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第二步:

1、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

2、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提取材料

1、购买一手房提取材料

2、购买二手房提取材料

3、买公有住房产权提取公积金材料

4、异地购房提取材料

5、租房提取材料

6、退休等非住房类提取材料

7、苏州市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附件对照表

提取额度

1、可以全额提取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退休的;

(3)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的;

(7)经有权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的;

(8)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的;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本市或者户口迁出本市的;

(10)经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情况

2、可部分提取的情况

(1)购买新建普通住房,提取金额(多人提取的,按合计金额,下同)不得超过所提供购房发票金额

(2)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

房屋总价指《存量房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价、《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中售房款金额(不含车库)及契税完税发票中的计税金额三者取低。

(3)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安置房、定销房房价与拆迁补偿额的差额部分

(4)购买公有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单位房改售房专用现金解款单金额

(5)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购买金额

(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建造发票金额

提取时限

1、到账时间:从2013年3月1日起,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就已经全面实行了实时转账方式

公积金账户与借记卡关联

2、提取时限:

(1)一般职工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上需留存10个月的缴存额,超过10个月缴存额的部分,方可在还贷期间每年提取两次。

购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还贷提取的,每年也可提取两次,但个人帐户不必留存10个月的缴存额

(2)一般职工购、建住房提取,凭购、建住房凭证材料只能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上的余额

购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不贷款的,自购买住房之日起三年内,可每年两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最多可提六次


02、苏州买房后公积金怎么提取

苏州买房后公积金怎么提取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

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职工将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4、购房付全款特定的材料:如果我们是在购买房屋付全款的话,需要准备的文件为购买房屋的合同以及发票或者收据等材料,来证明你确实购买了房屋并且付全款,这就要注意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将必要的一些收据发票等不要丢,以免在需要使用的时候找不到购房贷款或分期付款需要的材料。


03、苏州园区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苏州园区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

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这是属于异地提取公积金,住建部给出了提取公积金的相关规定,其中包括异地提取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可以提取;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去公积金中心审核;

等待提取通知


04、苏州公积金还款委托提取流程

苏州公积金还款委托提取流程

        职工带齐材料至贷款银行承办网点进行业务申请→工作人员审核材料→进系统进行业务处理(未与中心系统联网的银行)——职工带齐材料至贷款银行承办网点进行业务申请→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与职工签订纸质《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职工凭上述材料到公积金大厅进行系统申请→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材料进系统进行业务处理l  提取人员职工、配偶、同一本户口簿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子女配偶)。

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公积金贷款<含组合>无需提供);

3.银行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原件

4.如申请办理还贷委托提取的职工不是借款人,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友情提示:

1.一户家庭中如有多人需签约同一笔还贷委托提取业务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

2.协议于签订后次月生效,中心于每月18日、26日(遇法定假日顺延)提取,5个工作日内将所提取的公积金转入到职工指定的扣款银行账户。

请勿在委提日前后办理公积金转移、委托变更、委托解除等手续;

3.委托人如有多笔住房贷款的,只能委托其中一笔,且公积金贷款须优先办理;

4.还贷委托提取期间,职工不得参与另一笔住房贷款的还贷委托提取或办理柜面提取

5.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未达到规定留存额,还贷委托提取暂停操作;

6.还贷委托提取期间,委托人公积金账户注销的,自动停止为其提取公积金;

7.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按最新工资基数至少留存一个月的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

8.职工已经签订《还贷委提协议》,在提前还清住房贷款后,需在近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为保证有足够的余额,请在还清贷款的次月公积金中心发起还贷委托提取日(每月18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到原经办网点办理解除《还贷委提协议》手续。


05、苏州园区公积金没有市民卡怎么取

苏州园区公积金没有市民卡怎么取

无卡提取公积金的流程:

1、去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然后按照法规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3、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确认之后,会把公积金里面的钱直接打到你填写的个人银行卡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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