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代长安之星是出产于1999年的,当时该款车型的大部分零部件都是进口铃木组装的,当时新车价位在7-9万之间,型号为6330。
长安之星是由长安公司与国际合作伙伴日本铃木公司专家长达4年的共同努力推出的微车领域全新概念的新车型
长安之星既保持了原长安微车的风格
长安之星更突出了“三高”(高技术、高品质、高档次)“五性”(安全性、经济性、舒适性、强劲性、环保性)的特点,长安之星被业内人士誉为具有轿车性能的微车MPV。
01、长安之星9几年检一次
两年一次
小型号、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6年内检验周期由1年1次改为2年1次
从2003年9月1日起开始实行
2003年9月1日后新登记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按24个月签注(如2003年9月报牌,有效期签注到2005年9月),达到6年后则按12个月签注。
而2003年9月1日前已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小于5年的(即1998年9月2日以后注册登记的)从初登日期对应月份起算,按24个月签注;使用年限大于或等于5年的检验有效期按12个月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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