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异地打印户口本
户籍证明只能在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凭本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开具,不能异地申请办理。
如果本人是户主的,一般应由当事人本人办理
户口本丢失的,需要户主本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户成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主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重新打印户口本。
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01、请问身份证原件可以打印户口本吗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
1、在当事人是户主的前提,户口本遗失的,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补领户口本(立等可取);。
2、否则只有本人的身份证是不能申请领取新的户口本的,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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