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更名过一手户
这类型一般为大型的统建楼或以前的村委楼部分村委楼的常规操作方式
具体操作:
1、原业主与新业主签订转让协议(转让协议一般由中介提供)
2、原业主带齐原购房的资料,合作建房合同、收款收据、绿本使用权证等
3、原业主带齐资料到物业处开具完费证明
4、原业主出承诺书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是不需要,每个开发商要求都不太一样)
5、开发商核对业主资料无误后,会收回原业主合同绿本等资料并记录在案
6、开发商给新业主,开出新合同
(这个合同上除了日期和主业资料与之前的合同不一样之外,其他都一样的,价格也是写的原来初始的价格
7、新业主带齐资料到管理处过水电、燃气等资料
注意事项:
现在大多数村委都不给二手房盖章的了,所以开发商收回绿本,便不会再发新的绿本,只是在转让协议上有另外说明而已。
过户完成,开发商会把新的合同和原始的房款收据一起给到新业主(房款收据上是不户名的,只有房号,这个就是为了后续转手方便)。
不更名只做转让协议及律师见证
以前这种过户方式只会出现在农民房转让上,现在也越来越多的统建楼或村委楼或军产房采用这样的过户形式
原因无非两个,一是开发商要求的过户费用过高,二是原甲方不接受过户
这类型的操作,都比较简单,大致如下:
1、原业主与新业主签订转让协议(协议一般由中介提供)
2、原业主带齐资料(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律师见证书)与新业主约定时间一同到律师楼做见证(律师见证一般会在初始见证的律师所)。
3、律师楼签订见证书之后,把原业主的所购房资料全部移交新业主,律师确认无误后,即完成过户
01、什么是小产权房?和违建有什么区别
您好!
从严格意义上,小产权房必定属于违建,但违建的范围要大于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与违建房的关系
大产权房占用的土地是国家出让的、专属住宅用地用途的土地,而小产权房占用的土地多数是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不能用于建造商品房、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到市场上用于商品化交易
所以,小产权房其实是一个俗称的、却因带着“产权”二字而误导甚至糊弄购房者的名词,其实等于“无产权”
国家历来关于小产权房的定性没有任何改变——非法
非法的东西,弄得再漂亮,也必属违建
第一类是按照规定本就不能建造的房子
例如,小产权房、在耕地上盖了套住房,在工业用地上盖了别墅
第二类是没有经过规定程序批准建造的房屋
这类与上类的区别在于,本来是可以合法建造的,但是需要走规定审批手续而未走
例如,有些集体户要翻盖自己家的宅基地房,本有资格翻建,但是按照规定必须要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动工
建造程序不合规,此类房子,严重的讲也属于违建
第三类属于程序合法,但是建出来的房子不合规
例如,农村宅基地房有面积规定,商品房有既定规划方案,已经按照流程审批完了,结果建造的时候多盖了一层,那么多出来的这一层,就属于违建。
不同违建情况,处理方式有所区别按照常规逻辑,非法的、违建的,当然要严格处理,该拆的拆,该收的收
但是现实中的处理情况很复杂
拿小产权房来举例,因为利益关系、管控不严等问题,造成时值今日已经大量存在于市场、存在于老百姓家庭
若强行处理,势必会造成较大面积的社会负面影响
但是,不管是缓和处理还是激进处理,有一个结论是必然的——非法违建,必定不受法律保护
这就是对于已经购买了或者打算买小产权房的、已经违建或者想动违建心思的人,最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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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还建房是小产权吗
还建房是政府拆迁时划给拆迁户的房子
有小产权和两证两种,买小产权房有一定的风险,买两证的房子一般来说是没有什么风险的和普通二手房差不多
那么买了还建房产权多少年?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一般会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权,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没有明确规定的,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所以主要看您的房子是什么:是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还是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的不同分类,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土地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土地年限为40年。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年限70年,工业用地是50年,商业用地是40年,综合用地是50年。
房屋使用年限涉及两个概念,一个是住房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的使用年限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取得该地块之日起算
意思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而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其次我国的商品房住宅的产权为70年,对于住宅70年产权到期后的规定:
1、《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自动续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问题上的冲突
(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够明确的,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应当于到期前一年申请续期,除非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同意批准。
经批准同意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要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到期了的,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之前规定没有获得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则由国家无偿收回。
以上就是关于还建房的产权年限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03、现在小产权房还可以建吗
不可以
针对部分城市小产权房“四处开花”的现象,全国政协委员、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室主任陈锡文强调“绝对不允许再建”。
他认为,司法部门基本无所作为,以致案例越来越多
陈锡文在政协小组讨论时表示,小产权房为《土地管理法》明确禁止,因此绝对不允许再建,同时对于小产权房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应当追究官员责任。
但他也表示,对于已购小产权房的普通百姓的合法利益,有关部门则应该研究政策加以保护
陈锡文称,目前各大城市小产权房现象四处开花,比如北京就属于“数不胜数”,但是“我们司法部门基本无所作为,从来没有见过哪个官员因为这个被处分,因此造成案例越来越多。
北京郊区这么多小产权房小区,有些大一点的根本就不怕,认为法不责众
”他警示如果地方依然对小产权房不加以处理,“以后容易尾大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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