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已陆续被居住证代替,可以办理居住证
所需要的材料: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扩展资料:办理居住证流程:
1、指导填表:指导申请人按要求完整填写《苏州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
2、核对材料:当场查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对其《苏州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所填内容与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对。
对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
对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
3、打印受理回执
4、照片采集:使用数码摄像头当场采集申请人头像信息,导入电脑进行存储
申请人自行提供的数码相片,需与身份证件仔细核对是否同一人,无法判定的不予接受
5、申请人信息录入居住证管理系统
信息录入以办证受理点前台录入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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