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 规定

最佳答案:一、什么是违章建筑?违章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没有申请或者申请未获得批准;(2)没有

违章建筑 规定

一、什么是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没有申请或者申请未获得批准;

(2)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3)虽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照批准的范围、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为永久性的建筑

二、可以强拆吗?

一座房子被认定成违建到强拆,要经历不可缺少的七项程序,否则程序违法!

1、调查认定

执法机构决定对涉嫌构成违建的建筑立案后,应当对该建筑是否确认为违建进行调查认定,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且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执法人员可以询问当事人并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规划许可手续、询问建筑相邻权人、询问建筑所属村、组基层组织相关人员并制作询问笔录,对现场勘验并制作勘验笔录,经调查认定构成违建的,才可以继续走下一步的处罚程序。

2、拟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执法机构经调查认定涉案建筑构成违建的,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召开听证会。

3、责令限期改正

对于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后,执法机构认为其申辩和听证理由不成立,依然需要对其违建作出处罚的,应当先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向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处罚决定书》,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复议和诉讼权利。

4、催告

对于超过限期改正的期限,当事人不改正的,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催告其限期改正,向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处罚催告通知书》,经催告后仍不改正的,才能作出强制拆除的处罚。

5、行政处罚(强制拆除决定)

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自行拆除的义务的,执法机构可以依法作出强制拆除的决定,向当事人下达《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告知执法机关的强制拆除决定,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复议和诉讼权利。

6、公告

对违建作出强制拆除决定的,执法机构应当予以公告,向当事人送达《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不自行拆除且不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7、强制执行

对于公告后仍不自行拆除且也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当事人,执法机关可以择日强制拆除,并向当事人送达《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

从认定违建到强拆,如果执法机构不遵循法定流程,直接一张《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处罚决定书》让你自行拆除房子,甚至直接强拆,那么执法机构的执法必然是有问题,建议可以启动法定程序进行维权。


01、什么是违法建筑

什么是违法建筑

无论是在集体土地征收还是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常常会出现被征收人的房屋被认定为违建而无法获得预期的补偿,甚至一分补偿款都拿不到。

那么有些人会无法理解,为什么住了多年的房子成了违建?在此,摩文律师为大家解读一下违章建筑的概念

严格来讲,法律层面上不存在违章建筑的概念,因为在任何一部法律规定里没有出现过“违章建筑”

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而到底什么是“违章建筑”,该条例的制定机关却没有作出过任何解释

随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出台,“违章建筑”也在新条例中消失,代之的是新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显然新条例将“违法建筑”取代原来的“违章建筑”在立法上要严谨的多

因此,严格来讲,现如今我们应当讨论的是违法建筑而非违章建筑,但在老百姓心中,违章建筑可能要比违法建筑更熟悉。

而对于违法建筑,不论是官方还是律师学者的理解可能大部分都比较片面,他们往往将违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认定为违法建筑。

其中,对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内容在《城市规划法》和2008年的《城乡规划法》都是有规定的,例如《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条以及《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

然而,实际上,违法建筑的概念要广的多,任何违反法律规定而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都可以划归到违法建筑的概念当中。

例如违反《水法》在河道管理区范围内建造的建筑,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交通管理区范围内建造的建筑,以及违反《海域使用管理法》在填海区、围海区或者海洋上建造的建筑物等都可以划归到违法建筑的范畴里。

而对违法建筑的认定主体、处罚程序等也会因违反的法律的不同而有不同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并不是认定违法建筑的唯一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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