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满5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自2019年7月1日起,南京对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范围内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进行调整,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471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标准为:15平方米以下
当多个家庭共同居住同一住房、且其中有两个以上家庭符合申购条件时,若有一个家庭申购后,其他家庭的住房面积超过了本市的保障面积标准,家庭之间应当协商一致,仅确定一个家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二)国有土地上的被拆迁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市常住户口; 2、货币补偿金额在当年规定的标准金额以下; 3、同一户籍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 4、本市他处无住房。
(三)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家庭
(四)集体土地上的被拆迁家庭申购办法按照《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2007〕61号)文件规定执行。
01、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山东
1、申请人有本市户籍;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5、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6、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02、永年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人户口必须在城内,要达到5年以上的经常居住,申请人要符合没有居住条件的
申请人需要具备所在市区的户籍,家庭中最少有1名成员具有本市户籍,其他依附着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要存在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如果申请人是单身,年龄要在35周岁以上
申请人家庭年收入必须要低于本市公布的中低收入的标准
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公布的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入住人均面积标准,已婚或离异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03、苏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2年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如下:1、户籍条件: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
2、年龄条件:申请人须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3、财产状况条件: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4、家庭关系条件: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5、优先配售条件:符合规定条件的老人、严重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残人员)、患有大病人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优先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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