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最低保障是什么

最佳答案:最低生活保障金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类型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申请对象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基本内容最低生活保障金   申请办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要以户为单位,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社会最低保障是什么

最低生活保障金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类型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申请对象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基本内容最低生活保障金   申请办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要以户为单位,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和 收入证明等,向 户口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对于人户分离的申请人员,由申请人现居住地的居(村)委会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将有关证明提供给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居(村)委会。

申请低保 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同一地区,要向其家庭主体户口所在地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其他不在此地的成员,应提供由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出据的有关证明等。

  如何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  专家解答:按照国务院发布的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权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 户籍所在地的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由城市居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下列三类人员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 工资或 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


01、社会保障最低标准

社会保障最低标准

《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规定,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是:(1)因工伤身体呈疾病状态者;(2)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并因此中断工资收入者;(3)由于永久或暂丧失劳动能力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工资收入者;(4)遗属由于供养者死亡而失去生活费来源者。

1、工伤医疗待遇《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规定,工伤医疗费用,包括门诊或住院的治疗、药物、护理、疗养、修复器械等项费用,在实行工伤保险的国家都是免费提供,且不受医疗期的限制。

2、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津贴所谓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指受伤者正处在医疗期,尚未鉴定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

一旦作出鉴定或治疗超过一定期限仍需要继续治疗,就视为永久完全丧失或永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关于支付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津贴,最初《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规定要有一个等待期(最长3天),最低保障标准为本人工资的50%。

1964年《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津贴公约》(第121号)规定不需要等待期,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本人工资的60%。

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津贴是一种短期待遇,多数国家最低支付本人工资的60%~75%,也有少数国家支付100%。

支付期限一般为26周至52周

3、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津贴这项待遇是经鉴定为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支付的,主要是伤残抚恤金或伤残年金。

该津贴属工伤长期待遇,多数国家支付的标准为本人工资的2/3以上,需要护理的,一般都规定加发护理费

实行雇主责任制的国家,一般是采取一次性支付抚恤待遇的办法

4、永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津贴这是对轻度伤残者支付的待遇

支付标准按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支付标准的一定比例执行

支付方式视伤残程度而定,对于伤残程度达到一定界限以上的一部分人实行定期支付,最轻度伤残的给予一次性付清。

5、供养亲属待遇此项待遇一般除丧葬费外,还有供养亲属抚恤金或供养亲属津贴

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供养亲属抚恤包括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两部分

实行雇主责任制的国家均支付一次性待遇,一般不少于死者生前3年工资的收入

遗属定期抚恤金根据死者生前供养人口、经济收入等情况,按死者生前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

《 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津贴公约》规定,一个标准家庭(夫妻加两个女子)的最低定期抚恤金标准应为死者生前工资收入的60%。


02、低保属于社会救济还是社会福利

低保属于社会救济还是社会福利

低保属于一种社会救济行为,不属于社会福利范筹

我们知道,低保是一项动态管理的针对社会少部分人员的临时性生活救济行为,当这些困难群体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划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人员,政府给予一定数量现金补助,使这些人员的基本生活得以保障,当这些人员的生活水平达到或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低保待遇自然会取消。


03、什么叫城市居民社会保障体系

什么叫城市居民社会保障体系

城市居民保障体系,是为解决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难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又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适用对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包括三类人员: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

根据这一规定,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只要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同时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届满后,不管其是否重新就业,只要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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