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低保是民政部门负责
申请人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①申请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 ②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③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明(重残人提供重残证明); ④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⑤16周岁以上的提供在校证明; ⑥夫妻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一、城镇低保办理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配偶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⑦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的有关证明材料(如交通事故认定书等2、村(居)委会受理受理低保申请,通过入户调查、召开评审小组会。
3、镇(街道、园、区)民政所核实上报的申请材料,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核查。
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符合条件的,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镇(街道、园、区)领导在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上签署意见后上报民政局。
4、民政局核实上报的申请材料,根据《山东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入户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和主要领导签字后,由低保科负责盖章,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对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委托镇(街道、园、区)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01、低保什么单位管呢
贫困户和低保户归民政部门来管
“民政”是主管民间社会事务的行政部门,一般包括婚姻登记、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拥政爱民、区划地名、老龄工作、低保、福利、慈善、殡葬、救助等。
民政部门机构设置:国家级设民政部,省(自治区)级设民政厅,市县级设民政局,乡镇设社会事务办公室
另外,民政部门只有坚持按标施保,才能助推精准扶贫
02、办低保去哪个部门办理
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
政府部门审核,民政部门审批
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03、贫困户与低保户归什么单位管
贫困户和低保户归民政部门来管
“民政”是主管民间社会事务的行政部门,一般包括婚姻登记、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拥政爱民、区划地名、老龄工作、低保、福利、慈善、殡葬、救助等。
民政部门机构设置:国家级设民政部,省(自治区)级设民政厅,市县级设民政局,乡镇设社会事务办公室
另外,民政部门只有坚持按标施保,才能助推精准扶贫
04、谁知道申请低保归哪个部门管啊
低保属于民政局的低保科管
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uauvip.com/cailiao/7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