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种情况下,基本可以认定为,登记的房产视同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夫妻双方均可分割
因为题主并没有提及是一方父母出资,还是双方父母出资;也没有提及是婚前还是婚后购房
这里分婚前和婚后分别解释一下
前提是,均指没有明确纸质约定的情况下
婚前购房同样是解释(二)中的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双方名字这种情况下,也视同为一方父母对子女双方的赠与
如果发生婚变,涉及到分割的时候,按照登记的“共有情况”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双方名字同理,视同为双方父母对于子女的赠与
如果发生婚变,按照登记共有情况分割
补充说明1.以上均指没有其他特别约定的情况
如果有类似财产分割协议、附条件赠与声明类的文书,在合法的前提下,按照协议或声明中约定的内容进行分割
2.与父母出资全款还是贷款购房无关
如果是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一般是按照一人一半进行分割(包括了婚内已偿还贷款的一半儿、及其增值部分)。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uauvip.com/cailiao/805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