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门窗厂应怎样管理好

最佳答案:门窗的生意,要找准是谁在买门窗,想清楚客户在哪里, 才能找准销售渠道。一个是业主自己要买,交房的时候,开发商会装门窗,但很多业主还是会重新装。毛坯房、精装房都是这样。所以要在交房的时候,打入小区,跟业

小门窗厂应怎样管理好

门窗的生意,要找准是谁在买门窗,想清楚客户在哪里, 才能找准销售渠道

一个是业主自己要买,交房的时候,开发商会装门窗,但很多业主还是会重新装

毛坯房、精装房都是这样

所以要在交房的时候,打入小区,跟业主一对一地谈生意

这里面就有很多具体的办法了,比如跟物业合作,在小区里设点,效果还是有;在小区里做几个样板工程,价格便宜些,只要手上有几个订单,后面谈新客户就容易一些,你可以邀请他们去现场参观,看看效果,如果做得不做,有些业主可能很快下单。

跟装修公司、工长们合作,他们已经在给业主装修,顺便把你介绍进去,有一定的成交率

你可以找个比较会说的销售,到交房小区里去拉客户,通过这种传统老办法卖门窗的人不少,有些还挺成功

二是做房地产企业的供应商,精装房现在基本上要装门窗,能拿下一个楼盘,那也是百千万的活,做下来把款收到,能赚不少。

但要注意开发商本身的实力,别做到最后收不到款

三是存量房的业主,有不少翻新改造的,需求比较分用,但放到一个城市里看,需求总量是比较大的

还有封阳台的这种,也有门窗需求,但你要会封阳台,提供一套方案,门窗生意也能做了

四是网上开个店,现在网上订门窗的客户越来越多,比如可以开淘宝店、拼多多店,把网店收拾得好一点


01、居民小区生产门窗归哪个部门管理

居民小区生产门窗归哪个部门管理

  居民小区内的违法建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对业主、物业使用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拆除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参考:《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110 号)   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第三十九条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 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 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不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和进行焊接作业的,或者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四十二条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至3倍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接到物业管理单位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法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处理,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02、有关工厂门窗电断电的安全措施

有关工厂门窗电断电的安全措施

 一、 目的  为保证消防安全检查更深入、细致、有效,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园区内人员、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 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惠阳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园区相关规定

  三、 适用范围  惠阳厂全司  四、检查频次  1、 惠阳厂季度安全检查  2、 园区月度防火安全大检查  3、 日常安全检查  五、 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及标准  1、 消防安全管理:  (1) 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 各单位根据生产特点和储存状况。

  2、 灭火器  (1)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保证处于正常状态,员工正确操作;  (2) 筒体干净、无生锈,(铭牌)标志说明完好无损;  (3) 压力表指针必须指在有效区域(绿色或黄色)内。

可直接放置地面);  (6) 设置地点:位置明显、便于取用、不影响疏散;  (7) 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有强腐蚀性的固体、液体、气体或可能被这些腐蚀性物质溅着的地方,也不应直接受风吹雨淋及阳光曝晒。

  3、 消防栓  (1) 水枪、水带配套、齐全完好;  (2) 水压射程最少达到15米,接口无生锈、漏水,垫圈完好无损;  (3) 玻璃完好并有明显的标志说明;  (4) 无埋压、圈占消防栓现象。

  4、 报警系统  (1) 报警系统处于正常状态(1、用烟直接吹入烟感器上,收到信号立即报警;2、用短路方法:一头接烟感器的红线,一头接绿线,收到信号立即报警);  (2) 报警显示屏标有各区域的明显标志;  (3) 有定期(月检)检查报警系统的记录。

  5、 消防通道  (1) 通道内有明显的疏散标志,应急指示灯、安全出口、紧急出口等设施性能完好;  (2) 通道口配有消防斧,或安装消防专用门;  (3) 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挪作它用现象。

  6、 厂房  (1) 厂房内(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要有疏散平面图,消防通道畅通,无任何杂物堆放,有明显的疏散标志和紧急情况下使用的器材、设施;  (2) 对用电设备规格要求、安装、修理、超负荷运行,用电保险设施、用电器具、避雷、防静电装置要有安全防范措施;  (3) 厂房内严禁电气焊、切割等危险性较高的操作,特殊情况下经领导同意后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才能作业。

  7、 仓库  (1) 仓库设有专门的安全负责人,并参加过消防知识培训,掌握了基本的防火和灭火的方法;  (2) 仓库内有明显的禁烟标志,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未批准及采取必要的措施,不准进行明火作业;  (3) 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通风状况良好;  (4) 仓库物品堆放要符合有关规定。

灯泡下(垂直50CM内)不准放可燃物,仓库的通道出口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  (5) 仓库与生产车、办公室、维修房必须有效隔离(隔墙);  (6) 库内不准使用日光灯、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电视机等设备。

  8、 油库  (1) 要有专门的安全负责人,必须参加过相关的消防培训(理论和实际操作);  (2) 库内外要有明显的禁烟标志,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外周边50米处不准明火作业和出现明火;  (3) 库房内应保持通风,安装防爆灯装置照明,线路布置在室外或墙内;  (4) 必须制定有灭火应急方案。

  9、 维修房  (1) 维修人员(电气焊、切割等操作人员)要有合格操作证,方可作业;  (2) 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特殊情况下必须配置灭火器;  (3) 盛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液体或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和设备。

  10、 电房  (1) 作业人员必须有电工操作证,方可作业;  (2) 室内通风设备情况良好,并安装报警系统;  (3)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操作规程,经常检查维修供电设备,严禁设备带病运行,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4) 电房内不得堆放可燃物,四周保持清洁。

  11、 食堂  (1) 操作人员必须参加过消防安全培训(理论和实际操作);  (2)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 用电设备的线路必须按规定安装,做到人走断电。

  六、 此规定由物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七、 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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