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现是一种背书转让行为吗

最佳答案:一般而言,票据贴现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贴现:指商业票据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是持票人向银行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转贴现:

贴现是一种背书转让行为吗

一般而言,票据贴现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

贴现:指商业票据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是持票人向银行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转贴现:指商业银行在资金临时不足时,将已经贴现但仍未到期的票据,交给其他商业银行或贴现机构给予贴现,以取得资金融通。

再贴现:指中央银行通过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

贴现的性质:贴现是银行的一项资产业务,汇票的支付人对银行负债,银行实际上是与付款人有一种间接贷款关系


01、汇票的承兑与贴现的区别

汇票的承兑与贴现的区别

贴现的概念

贴现是一种票据转让方式,是指持票人在需要资金时,将其持有的商业汇票,经过背书转让给银行,银行从票面金额中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款支付给申请贴现人的票据行为。

承兑(Acceptance)  汇票付款人在票据上承诺负担支付票面金额的义务,并将该种意思表示记载在票据上的一种票据行为。

承兑是汇票所特有的一种制度

在票据法上,汇票付款人并不因为发票人的付款委托成为当然的汇票债务人,必须有承兑行为

付款人一经承兑,就叫做承兑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

承兑是一种附属的法律行为,目的在于使付款人到期负担票面金额的支付义务

因此,付款人在承兑后,必须依照票据上的记载内容,到期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即使发票人未向付款人供应资金,也不能成为向持票人抗辩的理由。

如果承兑人在到期日不作付款,持票人应向原发票人就票据金额直接请求支付

承兑需作提示,由承兑人依法定的方式记载有关内容

大多数国家的票据法要求既要注明“承兑”字样,又要签署付款人的姓名

英国《1882年汇票本票法》第17条中规定:承兑“必须书写在汇票上,并经付款人签名

仅有付款人的签名而无其文句的,足以构成承兑”

《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第25条第1款也规定:“承兑应在票据上作成

由付款人记载‘承兑’或同义的字样,并签名”

同时该款规定:“付款人仅在汇票正面签名者视为承兑”

美国票据法的规定有所不同,仅要求承兑用签名表示

《美国统一商法典-票据编》第3-410条第1款中规定:“承兑必须在汇票上书面作出,且需仅由付款人的签名构成”。

如果付款人不按法定方式,而用口头表示承兑,或在票据以外的文件上作出承兑,都不发生承兑的效力


02、承兑汇票贴现是什么意思

承兑汇票贴现是什么意思

承兑汇票就是个坑,说的太专业不好理解,下面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一下!但凡牵扯银行承兑汇票,至少有三方关系人,即购货方、销货方、银行。

想知道承兑汇票贴现,就要先从银行承兑汇票说起,假设,现在是1月1日,我是购货方,我是一家大型企业,虽然我的个子大,但是身体有点虚,资金流不是很充足,现在手里只有50万元,但是我现在想买100万的原材料。

欠你50万,供货商肯定不同意,除非他脑子坏掉了!由于我这么多年在银行的信誉比较好,于是我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我和银行商量,我把手里的50万元打给你做保证金,并且在6个月内存到你银行105万元,我给供货商写个105万的欠条。

银行一看,也是啊,6个月后付的钱还是购货方的钱,我还白白占用了6个月的存款,实际上我并没有什么损失,我能小赚一笔,这生意能干!。

作为销货方的你,是一家中小型企业,本意上是想进行现金交易的,但是现在急需扩大销售以维持生存,你看到这张105万元的欠条,心里会想:这100万元的货得卖啊,但是赊账太不靠谱啊,买货的破产了或者赖账怎么办啊,现在有银行做保证,6个月后直接找银行拿105万元,靠谱!而且比现在直接拿现金能多拿到5万元,这生意能干!。

上述三方关系人都觉得这生意能干,于是这个交易愉快地完成了,这张105万元的欠条就是银行承兑汇票!

故事到这里还没完!3个月后,也就是3月31日,作为销货方的你资金周转不开了,急需钱发工资,于是你拿着这张105万元的欠条找到银行,要求银行现在就付105万元!。

银行肯定不同意啊,因为说好的6个月后付款,也就是6月30日付款,现在才过去3个月,怎么就叫我付款呢?

1月1日的100万元,6个月后付款105万元,利率是10%(100+100×10%/2),那这还差3个月到期,所以从4月1日到6月30日这3个月,银行要反过来收你的利息,假设银行按15%的利率计算,这三个月的利息就是105×15%×3/12=3.94万元,所以你在3月31日把105万元的欠条给银行,银行只会付给你105-3.94=101.06万元,这个3.94万元就叫“贴现息”!。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作为中小企业,实际上是吃亏的,因为如果是现金交易,在1月1日拿到了100万元,到了3月31日,从货币的时间价值来看,就相当于有了100+100×10%×3/12=102.5万元。

我是财税小青年,希望我的故事能为您提供些许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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