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的职责主要有13项: (1)建立健全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2)履行二次供水设施日常维护管理职责,保证二次供水水质符合要求; (3)对二次供水设施采取相应的卫生防护和安全防范措施; (4)不得将二次供水管网与非生活饮用水管网相连接; (5)保持二次供水设施及其周围环境整洁。
并做好记录; (6)对受到人为或者自然因素毁坏的二次供水设施,及时更换或者维修; (7)在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改造等作业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对生活饮用水水质造成影响; (8)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并履行相应职责; (9)每季度对二次供水水质检测一次。
经检测发现二次供水水质不合格,或者高温、台风等因素导致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立即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 (11)应当在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的2日前,通过张贴告示等方式,告知业主清洗、消毒的具体时间。
应当邀请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作为现场监督人员,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过程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经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12)应当在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完成后24小时内。
信息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最近一次的水质检测指标和检测结果; b)承担检测的机构名称; c)最近一次清洗消毒日期; d)从事清洗消毒的单位名称和备案证明; e)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信息和管理责任人联系方式等。
。01、二次加压费最新规定
目前国内对二次加压费收费并没有固定标准
当前是按照国家、省、市已出台的二次供水管理办法,验收合格的二次供水设施应移交专业供水经营单位管理,具体移交办法由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和住建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但目前由于各小区加压设施设备不同、入住率不同,二次供水成本不尽相同
因此,在此过渡期内,允许二次供水企业按照据实分摊,公示执行的原则,将二次供水所产生的电费向各用户进行分摊。
02、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的详细规范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向居民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防止水质二次污染,确保二次供水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以下简称“设施”)的监督管理,保证居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范。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从1998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卫生防疫站、上海市卫生防疫站、辽宁省卫生防疫站、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防疫站
03、二类供水是什么意思
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个人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通过管道再供用户或自用的形式,因此,二次供水是高层供水的唯一选择方式。
二次供水设施是否按规定建设、设计及建设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二次供水水质、水压和供水安全,与人民群众正常稳定的生活密切相关。
二次供水设备,一般设在地上或地下室
有自来水的单位,运用该设备可以调度高峰用水量,增加水压,能在高峰用水时,满足大面积用水和高楼层用水
没自来水的单位、工厂或村庄,只需将该设备接通水源电源,即可得到安稳的水量水压,满足用水需要
二次供水设备由气压罐、水泵及电控系统三部分组成,其超卓利益是,不需缔造水塔,出资小、占地少,组织活络,建成投产快。
选用水气自动调度、自动作业、节能与自来水自动并网,停电后仍可供水,调试后不需看守
广泛用于企业单位、立式无塔供水住宅区及村庄的出产、日子、作业供水
适用于供水户在5000户以内,日供水量在3000m3以内场所,供水高度达100米以上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uauvip.com/cailiao/2329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