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不动产,一般是指土地及房屋、林木等地上附着物
原则上,凡是能够自由交易并须通过登记物权才发生变动的,都能成为善意取得的对象
具体来说,不动产善意取得适用对象主要包含下列几种情况:
1、土地
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土地属国家或集体所有,土地不能成为交易对象
因此土地所有权不能适用善意取得的对象
然而,依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6条、37条、46条及《担保法》34条土地使用权得为转让、抵押,其方式主要为买卖、设定抵押权或其他合法方式。
由此可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得为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标的物
但应注意的是,我国实行的是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其上的房屋自得随同移转
2、房屋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1、36、37、38条及《担保法》34条等可知,我国房屋得为自由转让、设定抵押。
故可以是不动产善意取得的对象
但由于违章建筑无法获得登记部门的登记,因此不得使用善意取得
另外,因为我国目前登记不完善,农村一些房屋并没有登记,因此,这些房屋自是无法适用不动产善意取得
3、林木
依据我国《森林法》15条《担保法》34条、42条规定,林木可自由转让、设定抵押
故可以是不动产善意取得的对象
01、不动产证办完房子是自己的了吗
不动产证办完,只要证上是自己的名字,房子肯定就是自己的了
客户在买房的过程中,会有一个签订购房合同,并进行房产备案的流程,房产一旦备案,房子其实就已经在自己名下了,哪怕房子没有办证,你也可以带着身份证去房管局查自己名下的房产,也是可以查到的。
而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的一个产权证明,是购房者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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