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是政府做法,隶属政府的阶段性工作,通常情况下政府会设立临时性的组织组织(政府危房改造工作主管小组或办公室)来组织实施,这类组织设在住建委(城镇)或新乡村建设办公室(乡村)。
居委申请流程是:乡村申请危房改造需要这些流程:符合乡村危房改造要求的家庭,户主可向村民委员会提议书面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对初定危房改造爱人予以公示后,再填写申请表,并签订建新拆旧协议,一同上报乡(镇)政府。
乡(镇)政府对上报手续进行审查,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核实
乡(镇)政府调查后,符合要求的,报县危房改造主管小组审批;
不符合要求的,将手续送还
然后再由县政府对乡(镇)上报的申请手续实地复核,若符合补贴要求,将予以准许,并核定资助方式及准则
最后,县政府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乡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资本,结合事实上组织实施
竣工后的危房改造事项,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住房进行全面体检验收。
城镇则须通过居民委和街道办事处逐级申请申批
01、低保户如何申请房屋维修
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规划部门提交房屋维修申请
3人以上的低保户,人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8平米,最低不得低于13平方米
按照国家相关的标准修建好房屋之后,政府相关部门也会进行审核验收,一般3-7天审核完成后,房屋维修补助金就会打入低保户提供的银行卡内。
低保户房屋维修政策一般是以农民本身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方式,并且多渠道筹集资金来进行危房改造的,一般具体的政策不同地区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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