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易维修基金怎么算收入的

最佳答案:  新房契税房屋维修基金:  新建商品房住宅首期维修基金,房地产开发商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4%缴纳;购房者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3%缴纳。    一、售后公房维修基金缴纳  

房屋交易维修基金怎么算收入的

  新房契税房屋维修基金:  新建商品房住宅首期维修基金,房地产开发商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4%缴纳;购房者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3%缴纳。

    一、售后公房维修基金缴纳    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和售房人按房款比例支付,电梯水泵基金和街坊养护基金都由售房人在房款收入中支付。

    缴纳标准:首期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和出售人分别交付而组成

  (1)根据市政府发布的1994、1995、1996、1998、1999公有住房出售方案规定:计算公式=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

比例为多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6%;高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12%

  (2)2001年方案规定:购房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元(多、高层相同);出售人: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1.88元,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3.76元。

  二、新建商品房维修基金如何缴纳    首期维修基金的缴纳、账户的建立、以及缴纳时限的规定一般是按如下标准执行的:    1、首期维修基金的缴纳: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缴纳首期维修基金:    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

    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缴纳。

  2、维修基金专户的开立:维修基金应开立专户,应当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按每幢住宅立账,并分列每套住宅单元的分户账;一幢住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门号的,按门号立账,并分列每套住宅单元的分户账。

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为监管,本息归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

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发生的物业维修、更新,不得使用维修基金,其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与本市的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维修基金账户,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3、首期维修基金的缴纳时限: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的时限缴纳首期维修基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新建商品住宅所有权初始登记前,将该新建商品住宅的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  (2)购房人应当在办理房地产权变更登记前。


01、房屋的契税和大修基金是怎么算的

房屋的契税和大修基金是怎么算的

首套房建面90平米以下契税1%,90-144平米契税1.5%,144平米以上是3%

新房公共维修基金比例是多少?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

开发商代收的维修基金属与全体业主共同,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标准: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多层(含别墅)50元/㎡(各地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与经济水平挂钩,具体收取标准略有出入);。

房屋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x比例x面积

注意事项:维修基金的具体标准由当地房产部门确定,所以维修基金比例在各地区之间都有一定的差异,房天下建议各位购房者到当地政府网站或房管局网站进行详情查询。


02、买房维修基金怎么算的

买房维修基金怎么算的

1.商品住宅收费标准

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2.公有住房收费标准

(1)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下面的第四问是唐山市的收费标准仅供参考

一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用途是什么?

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二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哪些?

答: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照明、消防设施、道路、路灯等

三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范围是什么?

答:1、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房屋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2、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3、已售公有住房

四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是什么?

答:1、不配备电梯的住宅及与住宅相连的非住宅(含有产权的附属房屋)95元/平米;

2、配备电梯的住宅及与住宅相连的非住宅(含有产权的附属房屋130元/平米;

3、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110元/平米

五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时间是什么?

答:1、购房人应当在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前,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六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方式是什么?

答:业主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足额银行卡到市民服务中心维修资金窗口或者唐山银行市中心区16个营业网点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业务。

七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何使用分摊?

答:1、用于建筑区划内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2、用于单幢或者多幢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该幢或者多幢住宅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3、用于单元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该单元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4、用于两户或者两户以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八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程序是什么?

答:1、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委托的居(村)民委员会(以下统称申请人)提出使用申请,拟定改造方案;。

2、主管部门现场勘查;

3、申请人组织方案公示,征求受益业主意见;

4、主管部门受理、审核备案;

5、主管部门核核拨工程预付款;

6、申请人组织竣工验收;

7、主管部门核拨工程决算款

九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包括哪些?

答:发生下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以直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的;

2、消防设施设备严重损坏的;

3、二次供水水泵损坏或者水管爆裂导致供水中断,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的,但是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约定应当由供水单位承担的除外;。

4、排水设施堵塞、坍塌、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严重影响业主生活,或者危及财产安全的;

5、屋面、外墙防水损坏,造成严重渗漏的;

6、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的;

7、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


03、业主缴纳维修基金和物业费规定

业主缴纳维修基金和物业费规定

维修资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或每平方米100-200元的标准缴纳至物业所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

维修资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

开发商代收的维修基金属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标准: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多层(含别墅)50元/㎡(各地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与经济水平挂钩,具体收取标准略有出入);。

房屋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x比例x面积

注意事项:维修基金的具体标准由当地房产行政部门确定,所以维修基金比例在各地区之间都有一定的差异,建议各位购房者到当地站或房管局站进行详情查询。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uauvip.com/cailiao/217588.html

(0)
上一篇 2023-02-02 06:10:13
下一篇 2023-02-02 06:10:25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