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购房者并不知道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到底要收多少,它应该怎么收费
一般情况下,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是按照买房人的总购房款的2%~3%比例缴纳,收取的公共维修基金属于小区全部业主的共同所有,其不计算于房屋的销售收入。
在2008年2月1日,有关部门对于公共维修基金则执行了一项新的标准办法,以前按照总房款的2%~3%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更新为:多层住宅以每平米100元交纳其公共维修基金;高层全现浇结构则每平米150元交纳;高层框剪结构200元;根据不同的住宅建筑安装成本其公共维修基金也就有所不同。
01、回迁房还需要交维修基金吗?比例是多少
北京回迁房需要交公共维修基金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
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所有权归交纳人,其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利息不足时由产权人分摊。
商品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在购房时交纳,比例为购房款的2%,自2008年02月01日起执行新标准办法。
此前,北京是以总房款的2%交纳公共维修基金
更新后的标准为:多层住宅每平方米100元,高层每建筑平方米200元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因为不同的住宅的建筑安装成本是不一样的
建立维修基金是完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的保障机制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
由开发商代为收取,由房管部门监管,所有权归购房人,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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