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与物业管理的概念是什么

最佳答案:一、什么是物业:简单说就是:小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场地景观、树木花草等。第三、物业、物业服务、物业费、物业企业的关系1、物业:简单说是:小区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场地及道路、景观及绿

物业与物业管理的概念是什么

一、什么是物业:简单说就是:小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场地景观、树木花草等

第三、物业、物业服务、物业费、物业企业的关系1、物业:简单说是:小区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场地及道路、景观及绿化、维系维修等内容。

物业是构建小区的特定要素

3、物业费:支付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物业费是为业主安居创造舒适环境而提供服务的报酬

物业费不会应更换服务机构而取消

取消物业服务机构来达到取消收取物业费说词属于错误理解或者有意曲解


01、“管理”和“服务”,哪个才是物业公司更重要的职能?为什么

“管理”和“服务”,哪个才是物业公司更重要的职能?为什么

看了很多回答,都是想当然,混淆或者误解了管理的意义

真正的物业管理,管理的是“物业”,这里的物业是名词,是指一栋大厦,一个单元楼等等

是“四保一服务”,保安保洁保修保绿和客户服务,其中四保是以“管”的形式体现,客户服务就是纯粹的服务

另外,物业公司服务的对象并不是某一个业主,而是全体业主,广泛意义上的管理,比如禁止乱丢垃圾,禁止私自封闭阳台,禁止节假日噪音装修施工等,根本的目的也是服务全体业主。

举个简单的例子,某业主无正当理由不交物业费,其实侵害的是其他交物业费业主的权益

一个好的物业公司,正规的物业管理企业,能使小区内房产保值增值


02、如何理解《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管理的定义

如何理解《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管理的定义

这个问题问得好!关系法规的连续性和与上位法的一致性

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定,对保证民法典物权编依法立法具有重要意义

值得点赞!应当充分肯定条例对规范住房商品化改革初期物业管理、对规范业主权利、业主大会组成和职责,对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的、积极的作用。

但是由于条例制订早于物权法的历史局限性,虽几经修改,相关条款既未能与国务院【1998】23号文件、建设部【2004】156号发布的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保持连续性,也未能与物权法保持一致性,有关确立业主权权主体和服务合同甲方地位、维护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权益条款,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缺陷。

如:一、未将国务院【1998】23号文件关于建立业主自治与物业管理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相结合的物业管理机制的方针上升为法规定,未能将所有权决定管理权的法理贯穿始穿。

这是2003版条例仅将物业管理规范为业主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后续修改版仅修改为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重要原因。

二、未将建设部【2004】156号文件关于业主共有部分的示范条文吸纳上升为国家法规,既未为业主享有共有物权提供法规保障,又使建设部示范条文失去了法规支撑。

三、条例修改版未全面贯彻落实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没有明确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的权利、没有规范业共有部分的具体项目、没有增补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的规范、没有明确业主有权依法更换建设单位指派的物业企业、没有明确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业主大会成立负有协助的职责、没有贯彻高法法释相关规定明确小区既非专有又不属市政设施部分属于业主共有及业主享有业主享有建筑区域规划建设用地使用权。

由于上述局限和与物权法的不一致,条例带有建管合一、政企政社合一的前期物业管理和行业保护及部门利益的印痕。

从而导致了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贯彻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困惑

有的行政管理人员认为条例与物权法规定不同,形成业主讲物权法,政府部门讲条例僵持局面

成为绝大多数小区业主大会召开难,业委会选举难、运作难、生存难、规范难

业主权利主体和服务合同甲方长期缺位,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被取代和剥夺,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历久不治的法治根由。

因此,应当通过对条例对物业管理定义问题的讨论,以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定为指导,全面总结物业管理立法的经验教训,理顺物权法与条例的法阶关系,分析商品房小区矛盾纠纷的本质和根源,修改、补充和完善物业管理条例与宪法民法物权法不一致、不全面的条款。

从而把加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落实到基层


03、什么叫做物业服务

什么叫做物业服务

什么是物业服务:一、 首先我们要知道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是什么关系,物业服务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三、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摆正 方位2: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要善于换位思考,把业主的“小事”当成自家的大事,快捷麻利去办理,才能赢得业主的认可和好评。


04、物业到底是什么部门?为什么有的物业频繁与业主发生冲突

物业到底是什么部门?为什么有的物业频繁与业主发生冲突

"物业"不是什么部门,物业一词译自英语property或estate,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

物业可大可小,一个单元住宅可以是物业,一座大厦也可以作为一项物业,同一建筑物还可按权属的不同分割为若干物业。

物业含有多种业态,如:办公楼宇、商业大厦、住宅小区、别墅、工业园区、酒店、厂房仓库等多种物业形式

你说的这个案例是物业服务公司与业主的矛盾,物业服务公司是服务性的社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委托合同建立后,物业公司与业主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主体,物业公司依据委托合同提供物业服务,业主按照委托合同缴纳物业费,监督物业公司服务。

企业个人或者其它法律主体之间的矛盾无时不有,违法犯罪事件天天不绝

个案不能代替整体

品质较高的物业,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一般是和谐的

物业公司与业主矛盾频繁的物业,跑不了:开发商素质低,开发的物业品质低,物业前期遗留问题多,前期物业服务质量低;业主素质低,一盘散沙,形成不同的小团体,相互斗争,无法成立业委会,不能有效的监督制约物业公司,甚至将不交物业费赶走现在的物业公司,引进新的物业公司,作为自己的目的,既吃业主也吃物业公司。


05、作为多年物业管理从业者,请谈谈你对物业管理的理解与认识

作为多年物业管理从业者,请谈谈你对物业管理的理解与认识

当前物业管理与业主之间的热门话题很多,其实物业与业主是互利关系,没有业主就没有物业,所以物业管理把你的位置摆正,明白自已的责任和任务,不能凌架于业主之上,明白你是为业主服务的,挣钱养家的。

业主挣钱养家也不容易,只要物管不过份抬价收费,还是当交物业费的,如果没有物管,业主的安全也得不到保护

所以要辩正地看待这个问题


06、物业管理员和物业管家的区别

物业管理员和物业管家的区别

物业管理员是人,是维护和执行物业管理日常工作,保证业主水,电,暖及电梯等等正常运行的操作者

是物业组织的一员

物业管家则是业主和物业共同制定并不断完善的制度

它即督促物业管理员去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完善物业工作,又靠管理员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和完善,更好的服务于业主,拉近业主与物业的距离,分歧。

齐心协力共迈更好的未来


07、全国一些物业管理公司纷纷将管理二字去掉,换作XX服务公司,你怎么看

全国一些物业管理公司纷纷将管理二字去掉,换作XX服务公司,你怎么看

早在N年前国家原建设部就下文明确把物业管理公司改叫物业服务公司了

这根本就不是什么新鲜事

目的就是想迎合部分业主的心理,明确物业公司是服务企业而不是管理单位

但这难道不是一件可笑的事情吗?迎合这种部分业主的心理需求,就能改变物业管理的内涵本质吗?管理是个宽泛的概念,小区物业管理的内涵外延有其特定的范畴,这不是以强调哪一方面的名称而能被否认的。

小区的管理总体就是两部分:对物和对人的管理

对物的管理(设备设施维护)都好理解,争议不大

主要问题出在了对人的管理上

一个小区就是一个小社会,什么人什么事都有

没有管理的社会会乱套,小区也当然如此 我就纳闷为什么那么多业主想不通,为什么那么多喷子来喷物业是“骑在业主头上作威作福的大爷”,此话的认知无非以下几点造成:1.认识不清小区管理的意义。

认为自己买了房可以尽情享受生活,不用再有任何(包括金钱和精神)方面的付出就能享受一个美丽家园了

从而对社区管理的复杂性毫无认知,“我是业主我怕谁”的思想油然而生

2.在此基础上,没有规矩意识,很多诸如私搭乱建,公共区域乱堆乱放,侵占绿地,乱停车,不规范养犬,甚至高空抛物等自觉不自觉的破坏园区秩序行为层出不穷。

3.这都是无视法律法规,也无视《业主规约》,要么压根不知道,要么明知故犯的缺德行为,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自己还浑然不知,毫不在乎。

因此,一个社区不管理能行吗?那么问题就是谁来管理,怎么管理的问题了

起初,绝大部分业主都认为该是物业来管理,国家的顶层设计也是这么设计的,所以从一开始把物业就叫“物业管理公司”,从《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压根就规定了物业该管这些事。

可是,物业又是个企业,这种管理非行政性管理范畴,靠物业和业主以《物业管理合同》的形式签署协议的方式就形成了服务与被服务的商业关系,这会产生了认知矛盾。

其实,叫管理也好服务也罢,其“公共性”的内涵决定了,物业对业主对小区的管理就是服务,服务就是管理的特有特性,这一点在其他服务行业是体现不了的。

很多人在纠结物业公司到底是管理还是服务这个问题时,恰恰就忘了这个特性,把这两者看成是对立的割裂关系

其实,这两者压根就是个“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我想,凡是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人不会不明白这是个什么关系吧?这很难理解吗?不难吧,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喷子用“花钱请老爷来管我们,我们有病吗?”这等屁话来喷物业是黑社会呢?都没文化吗?不是的!都有文化,但恰恰就是因为不学习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规范和知识,才造成了这种错误认知。

才形成了一种带有“民粹主义”无知无畏的“无政府主义”心态

才人为的把物业和业主截然的树立为矛盾对立的两极,而根本不会客观公正的看待矛盾的对立统一

具体的问题说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就一句话:业主同志们稍安勿躁,想要生活在一个美丽家园,让自己的物业保值增值才是你们的真实诉求,这才是根本目的。

怎么才能达到可不是三言两语头脑简单就能做到的

因此,首先不要在物业到底是管理还是服务这么简单的一个事情上较劲了

想想怎么才能和物业公司也好,社区基层政府也罢相互配合起来“共建共治”小区而达到你们的真正目的而努力奋斗吧,贡献出你自己的一份力量。

这才是一个有思想,有文化,有胸怀,有眼光的业主该干的事儿

我把这叫做“如何做一名合格业主”的问题提给头条的各位业主来思考吧

别再较劲什么管理服务这么没水平的问题了啊

想点有水平的,有建设性的,有创新意义的问题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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