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违章建筑的认定和处理

最佳答案:一、民法典中对违建的处理民法典对违建的如何处理没有规定,而《行政强制法》规定,对违法建筑应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如果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

小区违章建筑的认定和处理

一、民法典中对违建的处理民法典对违建的如何处理没有规定,而《行政强制法》规定,对违法建筑应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如果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违章建筑被拆迁的补偿首先,根据当前的法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被征收拆迁时,不予补偿。

以下几种情况即所谓的违章建筑: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5、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6、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7、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建筑。


01、什么是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吗

什么是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吗

一、什么是违章建筑?违章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没有申请或者申请未获得批准;(2)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3)虽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照批准的范围、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4)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为永久性的建筑。

二、可以强拆吗?一座房子被认定成违建到强拆,要经历不可缺少的七项程序,否则程序违法!1、调查认定执法机构决定对涉嫌构成违建的建筑立案后,应当对该建筑是否确认为违建进行调查认定,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且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执法人员可以询问当事人并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规划许可手续、询问建筑相邻权人、询问建筑所属村、组基层组织相关人员并制作询问笔录,对现场勘验并制作勘验笔录,经调查认定构成违建的,才可以继续走下一步的处罚程序。

2、拟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执法机构经调查认定涉案建筑构成违建的,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召开听证会。

3、责令限期改正对于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后,执法机构认为其申辩和听证理由不成立,依然需要对其违建作出处罚的,应当先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向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处罚决定书》,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复议和诉讼权利。

4、催告对于超过限期改正的期限,当事人不改正的,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催告其限期改正,向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处罚催告通知书》,经催告后仍不改正的,才能作出强制拆除的处罚。

5、行政处罚(强制拆除决定)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自行拆除的义务的,执法机构可以依法作出强制拆除的决定,向当事人下达《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告知执法机关的强制拆除决定,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复议和诉讼权利。

6、公告对违建作出强制拆除决定的,执法机构应当予以公告,向当事人送达《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不自行拆除且不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7、强制执行对于公告后仍不自行拆除且也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当事人,执法机关可以择日强制拆除,并向当事人送达《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

从认定违建到强拆,如果执法机构不遵循法定流程,直接一张《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处罚决定书》让你自行拆除房子,甚至直接强拆,那么执法机构的执法必然是有问题,建议可以启动法定程序进行维权。


02、什么是违章建筑的最新规定

什么是违章建筑的最新规定

  1、什么是违法建筑?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2、哪些属于违法建筑?  违法建筑包括: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 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5)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6)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7)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8)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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