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维修基金缴纳比例怎么算的

最佳答案: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

住房维修基金缴纳比例怎么算的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

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内销商品住宅应建立房屋维修基金并按规定筹集:  (1)房屋出售人应一次性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高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2)购房人首期应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5%,高层房屋建设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3)开发单位自用或出租的房屋,应根据自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本款第(1)项、第(2)项规定缴纳。


01、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多少

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多少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5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10]10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城区实际,制定下发了《宜昌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调整本市城区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宜市房规[2010]3号)。

   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说,《通知》就调整城区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进行了明确:一是自2010年10月1日起,签订商品房(含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置房以及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栋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买卖合同的业主,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暂定为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平均造价的8%。

二是根据本市城区住宅建筑安装工程平均造价测算,城区商品房购房业主按下列数额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建筑物层数为6层及以下的每平方米交存65元;(二)建筑物层数为7至17层的每平方米交存92元;(三)建筑物层数为18层及以上的每平方米交存1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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