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在2010年发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明确指明:“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实施。
”也就是说,县区级由质量监督局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从法理上讲,农村农民自建房的质量安全也应该归质量监督局管
但是农民自建房大多没有施工图纸,也没有科学的设计,大多都是土办法,依靠的是施工经验,过去讲究盖房是百年大计,房屋质量自己把关。
这些年由于拆迁安置,好多农村抢建、突击改建、加高住房的很多,往往粗制滥造,出现过许多住房安全不合格砸伤砸死人的事情。
政府主管部门应该负起责任,集中检查整顿才行
01、农村盖房要找哪些部门
农村自建房由当地的规划建设局审批
农村自建房审批办理程序: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02、违法占地建房居住到底归哪个部门管
一、凡未经审批建房的,由国土部门依法查处
根据《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的规定,应以非法占用土地建房行为立案查处。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的,并及时予以立案。
如果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不予立案
二、你可先向乡镇土管所反映,也可以直接向县(区)国土局反映
正常情况下,接到群众举报后,国土局、规划局都会下达停工通知书,要求停止违法建房行为
如果已经在建或建成的,乡镇一般会汇同国土局、城建局等单位,组织拆除违建
三、如果违建还在建,或违建不倒的 你可以直接跟当地纪委或检察机关反映,或直接跟区(县)领导反映,一般纪委接报后,一定会认真组织查处。
同时还会调查是否有什么领导干部接受建房村民的请吃、吃请,或是否收受了其他贿赂
03、房屋违法乱建属于那个部门管理
违章建筑,由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规划部门管理,如果有证据可以向这两个部门举报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根据《城市违建房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对妨碍公共安全和交通的违章建房,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规划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按下列程序予以拆除: 1、规划管理部门依职权调查取证,查清违章建房的事实; 2、规划管理部门向当事人发出限期自行拆除违章建房的决定书。
其中对成片违章建房,先由区(县)人民政府发出统一整治的通告
当事人对决定书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当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违章建房的,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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