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列入经济适用住房轮候库存

最佳答案:时间不一定。首次轮候即首次集中受理申请轮候的,按照申请人在本市首次缴纳医疗保险时间的先后确定轮候顺序。首次缴纳医疗保险时间相同的,以申请人户籍迁入本市时间先后确定轮候顺序。户籍迁入时间仍相同的,抽签确

如何列入经济适用住房轮候库存

时间不一定

首次轮候即首次集中受理申请轮候的,按照申请人在本市首次缴纳医疗保险时间的先后确定轮候顺序

首次缴纳医疗保险时间相同的,以申请人户籍迁入本市时间先后确定轮候顺序

户籍迁入时间仍相同的,抽签确定轮候顺序;日常轮候为首次轮候截止后,实行日常轮候,以主管部门发放受理回执时间的先后确定申请人轮候顺序。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01、西安公租房进入轮候后怎么办

西安公租房进入轮候后怎么办

1、当你的申请轮候成功以后,一般需要等待半年以上才会正式进入轮候库;2、市主管部门将符合轮候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相关信息载入轮候册,并通过统一的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管理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3、申请人应定时去住建局官网查看名单;4、市住建局或者区住建局会发布公租房认租公告;5、轮候在册的申请人就可以在市住建局的官网中提出认租申请;6、政府相关部门会审核提出认租的申请人。


02、西安共有产权房2021如何申请

西安共有产权房2021如何申请

西安市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审核轮候分配暂行规定  一、申请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的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22周岁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房改房(单位职工住房)、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实际拥有产权、使用权或福利性质的住房。

  (三)申请人为本市户籍居民或取得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或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在职在岗且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认定的“特殊人才”、A、B、C、D、E类人才。

  (四)符合我市住房市场调控管理有关规定

  二、申请共有产权住房需提供的资料  (一)《西安市共有产权资格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户籍居民的申请人还应提供居住证。

  (三)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单身声明

  (四)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五)住房市场调控相关证明

2019年6月20日起,除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以外的新落户不满一年的申请人,还应提供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还应提供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新引进人才的申请人还应提供人才认定证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职在岗证明。

  三、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

申请人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市房管局)官方网站下载《西安市共有产权资格申请审核表》,或在所在地社区免费领取《西安市共有产权资格申请审核表》,填写后携带申请资料到西安市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窗口提出申请,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推送电子受理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资格联审(15个工作日)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组织不动产登记、公安、民政、人社、人才等部门进行联审

  (三)资格复审(5个工作日)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根据联审反馈信息进行审核并向社会公示3天

  (四)终审意见(4个工作日)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进行复核并向申请人反馈终审意见

  四、共有产权住房轮候规则  (一)已列入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库的家庭,纳入共有产权住房轮候库,并予以优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二)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按照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批准(备案)时间,对取得购房资格的家庭进行排序,建立共有产权住房轮候库。

  (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轮候库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动态管理、公示公开、实时查询等工作

  五、共有产权住房销售程序  共有产权住房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按照轮候与公开摇号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销售,建设单位不得自行组织销售。

分配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发布销售公告,内容包括房屋位置、房源数量、销售均价、产权份额、项目基本情况及登记时间、地点、方式等;  (二)登记报名。

申请人持资格审核表到规定地点或通过网络登记平台办理购房登记报名手续

登记报名数少于等于房源套数200%的,按登记实际人数摇号;登记报名人数多于房源套数200%的,按购房资格批准时间顺序进行排序,参加摇号人数控制在房源总套数的200%。

  (三)资格复核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对参加摇号的家庭,进行联审复核,对不再符合购房资格的家庭取消本次摇号资格,并从轮候库中删除。

  (四)公证摇号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按规定程序组织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并予以公示

  (五)公开选房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公开选房方案,明确选房时间、地点、流程等相关信息

市、区两级住房保障部门对选房过程全程监督,按照选房顺序号依次选取房源,放弃选购的,按选房顺序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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